民盟烟台市委批复“关于成立民盟烟台市委企业家联谊会的请示”。据烟盟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经与烟台市委统战部协商,经充分征求相关非公经济盟员企业家意见,报请民盟市委主委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关于成立民盟烟台市委企业家联谊会的请示’。 (按姓氏笔画排序)批准王涛(女)、毛华、孔宪凤(女)、丛宁(女)、曲清鹏、刘昭阳、孙得江、孙筱洁(女)、牟立群(女)、牟庆新、李学文、张敏静(女)、陈元胜、荣海钧、姜术、贾云鹏、原丽君(女)、徐成勇、赫安峰等十九位同志为民盟烟台市委企业家联谊会(以下简称民盟企联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批准赫安峰同志为民盟企联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毛华同志为常务副会长,李学文、贾云鹏、姜术、张敏静(女)等四位同志为副会长。” 文件指出,“希望民盟企联会能够紧密团结在民盟烟台市委周围,自觉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承传统、强根基、求务实、有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经济界别的特色和优势,多履参政议政之职,多行社会服务之举,为建设开放创新包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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