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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泰光远律师事务所高月明主任积极参与两届“同心·律师服务团”帮扶活动

2016-12 -30 12:00 :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同心·律师服务团”是由中央统战部、国家司法部共同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参与承办的,以党外优秀律师为主体,组织党外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新活动。“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开辟了对于引导和加强优秀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总要求、加强优秀律师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树立律师行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新渠道。

  民盟烟台市委原副主委,山东烟泰光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月明律师作为全国第一批“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于2011年5月开始为帮扶对象无律师县山西省广灵县提供为期两年的义务法律服务。2011年9月底,高月明律师第一次到帮扶县进行了义务法律服务工作,期间为帮扶县法院工作人员及相关妇女干部等工作人员,进行了关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讲座,并提供了其他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受到帮扶县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2012年9月,高月明律师再次到广灵县开展帮扶工作,为广灵三中的840余名学生,进行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在广灵县广场为广灵群众进行了义务法律咨询,并与广灵县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了QQ群,便于及时便捷地为帮扶县提供法律服务。

  2013年7月30日,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全国律协在北京共同召开“同心·律师服务团”第一批服务活动总结暨第二批启动仪式。会议由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主持,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彰了全国33位第一批“同心·律师服务团”优秀

团员,高月明因工作成绩突出获此殊荣。

  第一批“同心·律师团”活动结束后,高月明主任又与我省其他三名律师一起签约成为第二批“同心·律师服务团”律师,继续为无律师县海南省白沙县提供法律服务。2014年、2015年、2016年,同心·律师服务团三次赴海南省白沙县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每次赴帮扶县,律师团成员均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了解被帮扶对象的具体困难,商讨具体的帮扶措施,力争把最有效、最及时的服务送到被帮扶对象以及群众中去。“同心·山东律师服务团”三年来长途跋涉、不辞辛劳的深入白沙县考察调研,开展法律服务对口帮扶,有效满足了白沙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促进白沙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海南省委统战部的领导也对山东律师服务团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感谢。三年来,高月明主任与“同心·山东律师服务团” 成员,在白沙县共召开座谈会3次,在县城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到企业、学校、党政机关上法制课3次。同时,捐赠“同心·法律书屋”3个,共计13万元,有效满足了白沙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白沙县的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白沙县在山东法律服务团的帮助下,改写了一直以来的“无律师”的历史,2016年拥有了两名白沙县本土律师。为了表达白沙县人民对山东省委统战部及山东同心律师服务团多年来无私帮助的感激之情,白沙县人民政府分别向山东省委统战部和山东律师服务团赠送了锦旗。


(编辑: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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