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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着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脚步不断前进

2010-12 -24 14:21 :48 信息来源:民盟烟台市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制度确立60周年。60年来,我国多党合作制从确立到不断完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回顾和总结60年来我国多党合作制历程,有曲折,有发展,有飞跃,一些理论研究者把它归纳为四个阶段 。民建中央前主席孙起孟把它描述为三次飞跃,即第一次是1949年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告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共同纲领,组织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次是在1956年回答了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以后民主党派有没有必要继续存在的历史课题,毛泽东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第三次则以中共十一届三次全会为历史里程碑,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开创了我国多党合作新的发展时期。中国民主同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大格局中,在一次次的飞跃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着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脚步不断前进。

一、参加新政协和开国大典,为实现共同纲领而奋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和《共同纲领》的制定,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也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初步确立。在新政协的筹备、《共同纲领》的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等国家重大决策中,民盟自始至终是积极参与者和重要组成者。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首次会议在北平召开。来自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等23个单位和方面的134人参加,其中民盟代表张澜、沈钧儒、章伯均、张东荪、周新民、罗隆基、楚图南等7人出席会议,沈钧儒还被推选为常务委员会副主任。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开幕。出席代表662人,其中,中共党员约占44%,各民主党派的代表约占30%,工人、农民和各界无党派关系的代表约占26%。中国民主同盟正式代表张澜、沈钧儒、章伯均、张东荪、罗隆基、史良、周新民、楚图南、丘哲、周鲸文、费孝通、李相符、李文宜、胡愈之、辛志超、刘王立明等16人,候补代表叶笃义、罗子为2人,共18人组成代表团出席大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了以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等6位副主席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民盟中央张澜当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在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有民盟成员高崇民、沈钧儒、黄炎培、马叙伦、彭泽民、李章达、章伯均、柳亚子、张东荪、张难先、龙云。其中,黄炎培任政务院副总理,是四位副总理之一,15位政务委员中有民盟成员章伯均、马叙伦、罗隆基。此外,还任命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章伯均为交通部部长,黄炎培为轻工业部部长,马叙伦为教育部部长,史良为司法部部长,胡愈之为出版总署署长,彭泽民为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马叙伦为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还有不少民盟的领导人参加了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工作。

1949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中国民主同盟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政治报告》《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关于接受共同纲领及停止民盟纲领的决议》等重要决议和文件。从此,中国民主同盟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治制度下参政的新型政党的地位,活跃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民盟的历史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出现了一段辉煌。

二、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社会阶级结构发生极大变化,作为民主党派为基础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成员逐步变成社会主义劳动者,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初步得到确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不应该有多党,要不要实行多党合作?毛泽东借鉴前苏联的经验教训,总结了全国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是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956年9月,中共八大政治报告正式确定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确立,正是包括民盟在内的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合作的结果。这一方针不仅是作为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主题下,中国共产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也为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奠定了理论政策基础。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进一步确立。

1953年5月27日至6月8日,中国民主同盟在北京举行了一届七中全会(扩大)。充分讨论了当前的国家形势和任务之后,确定了“以参加国家文化教育建设为盟的中心任务”,实行民盟的工作中心在新的形势下的转移。民盟在参加国家文化教育建设工作中,以高校教育为重点协助党政领导在教师队伍的思想改造、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教学改革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促使文教工作更加有效地为国家建设的总路线服务。在帮助高级知识分子解决工资、住房、工作、学习等一系列问题方面,民盟总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56年1月向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统战部送交了《关于高级知识分子问题主要情况的分析和建议》,受到全国政协和中共中央的重视,此后,许多情况表明,民盟提出的有关知识分子的一些建议,都在党和国家有关知识分子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中得到了体现与贯彻。

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民盟中央分别针对“高等院校党委负责制”“科学规划”“有职有权”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4个专题进行研究,并形成了《关于有关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几点意见》和《我们对于高等学校领导制度的建议(草案初稿)》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尽管这些意见和建议在后来反右斗争扩大化中,沉冤二十多年。但它仍是民盟对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的积极行动和肺腑之言的表达。

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多党合作的思想,纠正了毛泽东晚年的失误,提出了适应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符合历史规律和时代特色的新时期多党合作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开辟了新时期多党合作的新局面,促进了多党合作事业的新飞跃。

1979年邓小平重申毛泽东1956年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并对我国的多党合作用政治制度加以界定。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把多党合作强调到新的高度。1987年,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把逐步完善这个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89年,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之一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高度,列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提出继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

在新的历史时期,民盟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使民盟的历史步入新的辉煌。

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建设、文教建设和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参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同时,进一步调动盟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在做好本职工作地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智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活动。1983年至1997年民盟中央提出了为经济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号召。通过实践走出了一条开发民盟智力资源,参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的新路子,尤其是在参与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贫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健全参政党机制,做出了不懈努力。

四、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突出政治交接主线

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党在新世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发展目标,使多党合作事业、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工作在中国政治发展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2004年初,胡锦涛同志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推动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扎实实地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2005年2月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胡锦涛在中南海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就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指出 “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合作;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胡锦涛关于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论断的提出和深化,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

民盟自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开始了人员上的新老交替,如何把民盟与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团结合作的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基本经验继承下去,发扬光大,顺利实现政治上的交接,成为新的领导集体面临的政治任务。新一届中央领导清醒地确定了“突出政治交接主线,抓好自身建设和参政议政工作”的工作思路,面向新世纪提出“把民盟建成高素质参政党”的目标。围绕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就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农村职业教育与劳动力转移培训、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等问题进行系列调研,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制定相关政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了重要依据。在推进定点支边扶贫,探索形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形式,为帮助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发挥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势,就发展海洋事业、加强灾害与社会管理、发展生物技术产业、促进两岸经济和文化交流等问题,举办论坛、开展研讨,开拓了参政议政新领域新途径。工作力度前所未有,成绩可圈可点,堪称是改革开放以来民盟工作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

相信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继续发展,中国民主同盟的历史进程必将更加辉煌。

 



(编辑:孙家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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